时间:2024-05-15 | 栏目: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 | 点击:次
2024年5月15日,驻马店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推进会暨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》专题培训举行。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苟建军、驻马店市卫健委党组书记、主任陈佳、驻马店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、副会长王应中,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捐献与移植资深专家丰贵文、OPO负责人丰永花,驻马店市卫健委四级调研员冯忠东出席。驻马店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、秘书长朱晓光主持。
会议通报了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情况:自2011年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,累计实现器官捐献272例,遗体捐献26例,眼角膜捐献8例,捐献大器官800多个,全市已有2.6万余人进行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,位居全省前列。2023年实现器官捐献43例,捐献大器官136个,捐献数量位居全省省辖市第二。截止目前,2024年已实现器官捐献21例,捐献大器官63个,我市科学公正、符合伦理的器官捐献与移植体系已初步建立,公民已逐步接受去世后器官捐献理念。
会议宣读了《关于表彰2023年度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》,对15个先进集体、19名先进个人通报表彰,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》,开展了业务培训。
王应中作讲话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。加大工作力度,通过组织座谈会、经验交流会、现场会、业务培训会等形式,广为宣讲,不断提升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社会认知度。二要注重密切配合。卫健委、红十字会和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要密切协作,积极作为,认真贯彻新修订的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》,规范做好人体器官捐献的社会宣传动员、捐献登记、信息接收、捐献见证、人道救助、缅怀纪念等捐献前的准备、捐献中的见证和捐献后的救助、纪念等工作,要加强移植医院、市县各级医院的协作配合,共同打造这一充满爱心和人文关怀的“生命接力工程”。三要强化队伍建设。注重协调员、信息员的培养管理,提升协调员、信息员的综合素质、业务能力和工作积极性,发挥好协调员、信息员不可替代的作用,稳步推进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。
陈佳致辞,强调要加大人体器官捐献科普和宣传力度,严格按照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》,省卫健委、省红十字会划定的服务范围依法依规开展工作,要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,主动开展相关业务培训,切实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公益事业,造福社会。
苟建军介绍了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开展情况,强调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,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严谨、科学、规范。要加强交流与合作,共同探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新思路、新方法,推动驻马店市乃至全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不断迈上新的台阶。
全市各县区红十字会和卫健委分管负责同志,解放军990医院、市中心医院等市直各医院、各县区二级以上医院业务院长、医政科科长、重症医学科、神经外科、急诊科等科室主任及业务骨干参会。